近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关于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连政办发〔2020〕62号)和《关于印发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文广旅发〔2020〕157号)精神,组织开展了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经过申报单位申请,所属县区(功能板块)文旅主管部门初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核,最终确定33个符合奖补条件的项目,其中品牌创建类4个、旅游企业发展类13个,旅游环境建设类16个,奖补金额合计256万元。

旅游行业单位是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引导旅游行业单位高质量发展,是深化旅游供给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振兴乡村旅游经济的重要方式,也是优化旅游产业空间发展布局的重要抓手。

为更好地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从“支持旅游品牌创建”“支持旅游环境建设”“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城市宣传推广”“激活旅游综合消费”等五个方面,对取得较好发展成效的旅游行业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另外鼓励开展城市近郊旅游,鼓励扩大B版旅游年票发行等,对发行B版旅游年票取得较好成绩的代办点,将按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40万元。

下一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大对旅游行业单位的扶持力度和文旅消费市场的建设力度,推动夜间文旅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不断带动旅游综合消费,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扩大“连云港之夜”消费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