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市文化执法支队法制监督室坚守法治底线,严格履行案件法制审核职责,通过严把“四道关”,为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筑牢法治屏障,推动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法制审核作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关口”。支队法制监督室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全方位审核每起案件: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核查案件来源、违法事实认定及取证程序,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坚决退回补充调查;二是严把定性法律关,深耕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精准审查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自由裁量权行使,避免定性偏差与法律适用错误;三是严把程序规范关,对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等全流程严格把关,纠正程序瑕疵,保障行政相对人法定权利;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细致审核处罚决定书等文书,确保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逻辑严密。
通过常态化严格法制审核,支队办案质量显著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与程序规范意识普遍增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率保持为零,执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
下一步,市支队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审核机制,探索智慧法制审核新模式,加强新型、疑难案件研究指导,以更高标准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助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铁军,为守护清朗健康的文化市场环境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