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市自实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印发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29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组建了普查队伍并定期开展培训。
目前,通过“以市率县、三方联动”的方式,以“内业+外业”工作模式,我市扎实高效推进文物“四普”第二阶段工作。截至10月21日全市已复查“三普”文物点419处,复查率达53.9%,调查新发现文物点25处。
实地调查是“四普”工作任务中最繁重、最为关键紧要的阶段,市普查队和各县区的文物普查队伍又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的挑战。在每次出发调查前队员们往往会提前熟悉文物信息,如查阅《中国文物地图集》、查看三普登记表,以及近年来的相关调查报告和保护规划,规划普查路线,联系当地向导,确保对即将调查的文物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从而提高现场作业的效率与精准度。
每日早晨八点,普查队员们就迎着朝阳,身着普查服,佩戴普查证,背着勘察和测绘设备走街串巷、挨家挨户询问文物线索。抵达文物点后,对照普查软件需要填报的图纸册页、照片册页以及其他相关文物信息等内容,第一时间利用无人机、相机采集文物图像信息,通过测量工具、RTK定位仪等专业仪器对文物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登记,同时对文物矢量图和本体边界进行选定描述,经内业普查队员整理后,及时通过数据采集软件上传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综合管理系统。
为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普查队员们还与文物产权人、使用人等进行深入交流沟通,了解文物的历史沿革和人文环境,进一步丰富文物的信息和内涵。普查过程中,普查队员还充当了文物保护宣传员的角色,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文物使用管理人员、附近居民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每到一处建筑类文物点,普查队员们都会细致排查用电、燃气等消防安全,以及文物周边的安全隐患,力争让更多人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为文物保护事业营造良好氛围。
“三普”期间,我市基本摸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家底,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427处,其中石刻、乡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所占比例较大,凸显了鲜明的地域特色。为了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我市市、县(区)、乡镇(街道)等各层级的普查队员们,主动放弃休假,加班加点开展普查工作。本着“今天多复查一些文物,多走访一些地方”的想法,实施拉网式普查,确保无一遗漏,努力实现“应录尽录、应保尽保”。经过近四个月的普查工作,目前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省文物局统一部署及技术规范要求,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维护与巡查,切实守牢文物安全的底线、红线,做好文物活化利用、数字化保护、文物修缮、文化挖掘等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普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为全面掌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