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实地调查阶段各项工作,11月1日下午,市普查办召开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推进会,交流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各县区普查办、市普查队等近30人参会。
从7月省、市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以来,各县区普查办和市普查队坚持内业、外业并举,注重多方联动,统筹推进实地调查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1日,全市已复查“三普点”517处,复查率达66.5%,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普查新发现文物点32处。
针对实地调查工作存在的调查进展不均衡、文物线索梳理不全面、相关部门参与不足、宣传引导力度不强等问题,会议要求,要高质量加强工作统筹,按照年底确保完成80%调查任务的要求,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普查进度任务,统筹调配普查力量。要双到位加快实地调查,对已列入三普点的777处文物,要做好拍照、信息采集、登记录入、数据整合,同时开展拉网式寻访调查,做到符合普查认定标准的应查尽查、应登尽登,力争新发现文物点超过三普期间新发现文物数量。要多渠道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围绕实地调查工作的重要进展、重大发现、典型案例等,通过宣传专栏、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对“四普”第二阶段进行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宣传报道,讲好普查故事、文物故事。要多举措抓好保护管理,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持边普查边保护、以普查促保护,及时将调查新发现纳入保护名录,同时对本体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及时整改。要提升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建立健全在旧城改建、土地开发中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机制,及时将调查新发现纳入保护名录,并采取挂牌保护、发函提醒等有效手段,确保文物安全。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护管理。一方面做好普查人员自身保护,准备相关安全防护物品,确保普查人员安全。另一方面要把好普查主动权,加强对第三方的管理,依规签订保护协议,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