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495/2024-00031 | 信息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其他 / 意见 |
发布机构: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03 |
文号: | 连文广旅复〔2024〕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4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市商务局:
经研究,现对裴小龙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提升我市小型酒店宾馆服务水平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近年来,全国旅游市场持续火热,游客出游意愿高涨,对民宿、快捷酒店、客栈、旅馆等小型住宿设施的住宿需求日益旺盛,对服务品质也提出更高要求。旅游民宿作为小型酒店宾馆种类之一,也是旅游服务体验重要载体和切入口,选树高品质的旅游民宿以点带面助推行业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此,我局针对旅游民宿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展标准。先后出台《连云港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旅游民宿认证实施细则》,明确旅游民宿经营服务规范及认证条件;同时,编制连云港市旅游民宿发展规划,明确区域特色、发展路径,推动旅游民宿发展有指引,前进有方向。二是开展旅游品牌创建,树立典型标杆。推动花果山街道云水间酒店创成首家国家丙级旅游民宿;于今年组织花果山花间岭、小森居、宿城八间房等民宿申报国家乙、丙级旅游民宿;按计划有序推进“连云港市旅游民宿”认证工作,不断壮大我市旅游民宿发展矩阵,以点带面促进行业发展。三是加强宣传激励,增强内生动力。组织全市旅游民宿经营业主培训,邀请行业资深专家分享经验,答疑解惑;根据行业所需,印制“连云港市旅游民宿”申报指南,方便经营业主按图索骥,便捷申报;落实《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对创成品牌的民宿予以现金奖励,扶持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等级旅游民宿及“连云港市旅游民宿”申报认证工作,加快推动旅游民宿集聚区建设,不断壮大高品质旅游民宿发展规模,切实提升旅游住宿体验。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30日
联 系 人:薄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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