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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95/2020-00007 信息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服务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1-10
文号: 连文广旅发〔2020〕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批准连云港市博物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批准连云港市博物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1-15 09:20

市博物馆:

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组织专家评定并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批准连云港市博物馆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希望你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丰富展陈内容,完善服务配套,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游览品质,积极拓展旅游市场,向更高等级旅游景区迈进。同时,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A级旅游景区管理系统》和《江苏省旅游业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认真、及时的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全市旅游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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