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连云港“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连云港“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1.2项目编号:XSDCG2025093。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
2.2 服务内容:在《连云港“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基础上编制服务内容,形成规划报批稿,将规划报批稿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服务内容,并上报规划报批稿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实施;
2.4 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服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等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
三、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见格式);
3.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3条款可以选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选择承诺函,承诺函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
4.2方式:
(1)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述地址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可通过采购公告联系代理机构并线上提供上述材料扫描件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770513737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4.3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西会议室。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仅需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
邮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招投标部;
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17705137373
六、响应文件开启
6.1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会议室。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7.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八、公告期限及媒体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发布。
九、其他补充事宜
8.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须进行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原因无法联系到委托代理人,视为供应商放弃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十、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9.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方式:张云、梁姝伟,联系电话:0518-85681158
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方式:王工 电话号码:0518-81163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