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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6-05-15 08:30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对朝阳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朝阳遗址安全防范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700-FW2026-03104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建筑业

项目预算:9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874923.0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新县社区朝阳水库西北侧

工期:90天

质量标准:合格

预计评审时间:2026年05月25日15:00

评审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2室

采购单位: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项目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人电话:0518-85681786

响应开始时间:2026-05-15  8:30

响应截止时间:2026-05-25  11:30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9.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6-05-15 8:30,响应截止时间:2026-05-25 11:3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05-25 15:00

评审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1112室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

项目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人电话:0518-85681786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西路28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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