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GL2021-01
项目名称:“国人游港城”电子门票发放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人游港城”电子门票发放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供2020年10月-2020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人:瞿雪松
联系方式:0518—8568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