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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信息来源:推广处 发布时间:2025-07-16 17:39 浏览次数:

2025年7月9日,我局委托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南京地铁灯箱广告招标工作,经专家评审,南京畅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中标。在公示期间,中标结果被质疑。经核查,中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属实,导致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两年内,南京畅洋广告传媒公司不得参加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项目招投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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