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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连云港同信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行政服务处 发布日期:2026-06-18 08:59 访问量:

经查,连云港同信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必要的营业设施、营业执照处于吊销状态等情况,已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旅游行政许可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拟依法撤销连云港同信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L-JS07135)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因无法联系该旅行社负责人,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行政行为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组织听证的权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依法撤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