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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海州古城文化旅游区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信息来源:资源开发处 发布时间:2025-04-16 15:35 浏览次数:

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景区自愿申报、相关县区初评推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综合评定,拟确定海州古城文化旅游区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24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景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据实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有关情况。

传真:0518-85681801  

电子邮箱:lyggtc@126.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505室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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