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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国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面临行政处罚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2-02 11:06 浏览次数: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连云港风华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文旅部通知要求,旅行社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我局分别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9月12日,向连云港市国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下发《关于限期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函》《责令改正通知书》,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庆声称无法与认缴出资股东取得联系,无法增资补缴。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连云港市国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该公司将面临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因你们是连云港市国泰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认缴出资股东,且与你们通过电话、邮寄方式联系未果,特将该公司将面临实施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于你们,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否则我局将依法吊销连云港市国泰国际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王盖;联系电话:0518-82303555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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