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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495/2019-00219 信息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局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9-08-30
文号: 连文广旅发〔2019〕17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03 18:25

各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发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旅发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将《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连云港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城乡共建共用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根据《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的“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要求,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目标清晰、统筹有力、运转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共建原则

(一)分工协作,共建共享。着眼于发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开放性、多元性、创新性特点,根据职能分工和资源优势,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在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文化政策、文化惠民工程、服务机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共建共享,努力实现政策制定协同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服务管理集约化的目标,发挥公共文化政策和资源的综合效益。

(二)科学规划,服务基层。根据政府行政层级特点,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在市级层面,重在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各部门作用,协调推进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规划、标准以及出台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文化政策。在县(区)和城乡基层,重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责任,建立统一的综合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整合基层文化项目、工程、资源,形成合力,加大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力度。

(三)循序渐进,完善体系。立足于现有的图书馆体系、文化馆体系、博物馆体系、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新闻出版服务体系、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影放映体系等,进一步拓展服务外延,丰富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机制。通过具体工作的推进,逐步深化部门合作、城乡联动关系,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完整、有力、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制定出台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资源共建共享的具体政策。进一步发挥县(区)基层政府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整合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资源,完善建设布局,提高服务效能。以实施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为切入点,统筹县图书馆总分馆、文化馆总分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村应急广播室和电影放映室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资源配置,实现以基层为重点的一体化运行。

(二)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在市级层面,协调编制项目发展规划,提出相互衔接、密切联系的建设标准和发展目标。在县(区)和城乡基层,重点研究建立统一的、城乡联动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做好各项重大文化服务项目在基层的统筹实施和资源整合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准,深入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协同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和服务评价机制,健全基层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流动式”“一卡通”服务,逐步实现城乡文化共建共享。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实施面向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指导各街道、乡镇逐步提升针对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三)统筹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城乡联动机制,加强公共文化队伍特别是基层街道(乡镇)、村(社区)的文化队伍建设,稳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素质和服务质量。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种形式的基层文化志愿服务。

四、联动方式

(一)纵向联动。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将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实施城乡联动的“三送”工程,通过流动文化服务、文化“四进”服务(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将优质公共文化服务送至乡村基层。指导培育乡村特色文化,通过挖掘、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逐步形成“一镇(街道)一品”的新格局。组织开展市、县(区)级文化技能培训,指导镇(街道)举办群众性专艺专能、文娱休闲、文化欣赏等培训或讲座。培育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鼓励基层开展乡土文化演出,以广场文化系列文化活动为平台,以传统节日、大型节庆活动为契机,组织基层特色文化节目参与演出,培养乡土文化能人。

(二)横向联动。加强县域间、村镇间的文化交流活动,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开展市级层面文化活动,加强县域间文化交流与学习。各县区、镇(街道)要定期组织辖区内镇村间文化联动,相互学习交流,以形成丰富多彩、花色多样、项目齐全、互为补充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加强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的统筹实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行动计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效动员广大群众和各界力量支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共建共用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完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助等政策措施,支持文化企业和各类社会文化机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确保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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