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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三)

信息来源:文物处 发布时间:2019-08-15 11:36 浏览次数:

1、二涧遗址

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岗嘴村锦屏山东南麓二涧水库。为新石器时代早期至汉代遗址,面积约2万平方米。1959、1960年两次发掘,出土100余件重要遗物和2500余件陶片,内涵极为丰富。山土的典型器物有新石器时代红衣陶钵、磨光石斧、带槽石斧等,还有战国、秦汉的遗物。二涧遗址为探索我国文明的起源和连云港市海岸线的变迁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1982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东至岗嘴村村道,西至二涧水库现状堤坝,南至水库堤坝中心线,北至现状采石场陡崖崖底。

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岗嘴村村道、水泥制品厂西围墙,西至二涧水库现状堤坝,南至水库堤坝坡底,北至现状采石场陡崖崖底。

2、朝阳遗址

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新县居委会朝阳水库西北侧,面积约3200平方米。朝阳新石器遗址堆积较厚,遗物丰富。1976、1994年进行两次发掘,其上层多见夹砂红陶,器形多为鼎、盆、罐,纹饰多指甲纹、附加堆纹,鼎足多为圆柱形、扁凿形。下层多见鸟头形鼎足以及薄如蛋壳的黑陶,属典型的龙山文化。另外,还有属于大汶口文化的泥质红陶残片。朝阳遗址是江苏省距海岸线最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对研究龙山文化的地理分布及连云港市海岸线的变迁有重要价值。

1982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东以小路为界,向西、北以本体边界延伸5米,南至水专队北侧围墙。

建设控制地带:

东以小路为界,西至排洪沟东侧边界,南至水专队,北至污水泵站围墙。

3、罗庄城遗址

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罗庄村。经钻探,遗址整体呈方形,东城墙长约459米、墙体残高1.4米、宽14米;南城墙长约430米、东南角残高1.4-2.3米、宽约14米;西城墙长约476米、西北角残高1.4-2.3米、宽约14米;北城墙向西延伸218米后,南折18米,再往西延伸223米后与西城墙接;遗址周长约1824米,面积约19万平方米。钻探发现4座城门,东南西北城墙上各设1座,宽皆约6米。城墙下有基槽,基槽深约1.3米、宽约30米。城址外设城壕,东城壕宽24-30米、深2.3米,现存城壕残长50米、残深1.3米;南城壕宽24米、深1.3-2米;西城壕宽24-30米、深约1.8米;北城壕宽24米、深2.2-4米。遗址地表可见大量汉代绳纹筒瓦、板瓦和卷云纹瓦当、陶罐残片等遗物,推断该城时代为西汉时期。依据地表采集标本和地理位置分析,罗庄古城很可能是汉利城县故城。

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古城四周城垣外侧5米(东西长371米,南北长458米,周长1661米,面积171116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

以保护范围为界,均向四周外扩30米(东西长约435米,南北长约571米,周长1897米,总面积224498平方米)。

4、龙苴城遗址

位于连云港市灌云县龙苴镇古城村。

据考古勘探,龙苴城城址平面近方形,总面积近17 万平方米。城址由外城、内城两部分构成:外城北城墙残长260米、墙基宽21 米;东城墙长440米、墙基宽29 米;南城墙长380米、墙基宽29米;西城墙北端被毁,残长320米、墙基宽29 米。南墙中部勘探出城门一座,城门形制与具体尺寸皆不明。护城河紧靠城墙外侧,普遍宽度为40米、深4米。内城平面近似方形,总面积近10000平方米,各面城墙长度均为100米,东、南、西三面城墙墙基宽度均为10米,北城墙因与外城北墙共用故墙基宽21米;南墙中部勘探出城门遗迹一处,城门宽约6 米;护城河紧靠内城城墙外侧,内城北护城河与外城北护城河共用,东、南两面护城河普遍宽度为20米、深3米,西护城河则被冲毁,情况不明。

龙苴古城遗址,对研究连云港地区汉魏六朝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有着重要价值。

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自土城墙轮廓向外延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土城墙轮廓向外延伸20米。

5、汤沟酒窖

汤沟酒厂老窖池位于灌南县汤沟镇汤沟酒厂院内。始建于明代,清代陆续扩建,占地200平方米。现有房屋6间,内有老窖池口10个,每个窖池南北长3米、东西宽2米、深1.6米,是酿造汤沟优特美酒的最佳曲种之源。

在窖池西5米有一井,名曰:“香泉”,这是最早酿酒的水源,井旁遗存大形石碾、石磨各一。在酒窖西南约50米,有一形似鳖状的池塘,名曰:“鳖大汪”,后因酿酒用水不足,又采用该地池塘水酿酒。

汤沟大曲醇美甘芳,久负盛名,早在清初已闻名于世。清康熙年间著名戏曲家、诗人洪升为汤沟酒写下了“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的名句。该酒窖现仍在使用生产优质曲酒。

该酒窖是研究我市酿酒技术及工艺不可多得的实物例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

2001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酒窖及香泉院子为本体,向外延伸30米,鳖大汪保护范围为现状院子。面积8302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

自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面积38100平方米。

6、大雾崖石城

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南山大雾崖下。城南为悬崖,西、北两面皆为巨壑,惟东面是缓坡,可通行人,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石城是张学瀚祖父为防埝军而出资修建,今唯有石墙尚存,高1.2-3米不等,宽0.9-1.1米不等,南北长约1000米。城内南面有一块刻于巨石上的石刻,上刻张学瀚的《雾崖石城记》,共计708字,内容从侧面反映了地方官绅为抵御刘天福的捻军起义而筑此城,记此城筑于咸丰十一年(1861)八月,同治元年(1862)正月告竣。该建筑对研究捻军活动情况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现基本完好,是研究太平天国运动历史及抗清历史的珍贵资料。 1993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东至上山水泥路,西至约270米等高线,沿石质陡崖崖底线向南至茶场内居民区,北至上山道路。

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太白涧,沿山涧沟至上山道路向西至山脊线,沿石质陡崖崖底线向南至茶场内居民区。

7、岩石堠题刻

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西庄村西北侧,亦称记里石。刻于一天然石崖上,俗称“大招崖”,又叫“石台”。题刻宽26厘米,高92厘米,刻“岩石堠三十里”6字,字径10厘米,楷书。其南端石壁上有“古泉记”题刻,刻面宽85厘米,高87厘米,文13行,行13字,字径4×6厘米,楷书,记古石泉“然久被尘泥淤灭,有妨往来者饮水,深属不便真余发果见,乃化众人,召石匠重开泉底”等,年款具“大宋绍圣茂(戊)寅岁夏四月上旬□”。“记里石”在连云港市是首次发现,对研究当时交通、贸易活动等方面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2010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以石刻岩壁为中心,东、西、北向外延伸至20米,崖壁顶向南延伸40米。

建设控制地带:

以石刻岩壁为中心,东、西、北向外延伸至30米,崖壁顶向南延伸50米。

8、花果山前顶石刻群

水帘洞摩崖题刻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风景区水帘洞,刻在洞外的岩壁上。石刻皆为摩崖题勒,书体有篆、隶、楷、行。从石刻年款可知,水帘洞石刻镌于明清两代。明刻有“高山流水”、“神泉普润”、“灵泉”;清刻有“印心石屋”。水帘洞石刻的内容都是记录和描写水帘洞胜景的,有一定的历史价值。1982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游青峰顶记”题刻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风景区“七十二洞”之“朝阳洞”东10米一天然巨石东侧裂石上,北距“一线天”30米。题刻刻在倾倚于“八戒石”上的“天然碑”上。“天然碑”宽230厘米,高327厘米,文曰《游青峰记》,全文共1062字,楷书,字径4×7厘米,款径3×6厘米。碑刻于明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唐伯元撰文,其内容主要记载云台山风物名胜、古迹传闻。“游青峰顶记”碑是明碑中的巨制,是考证云台山历史的实物资料。1982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照海亭石刻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花果山风景区“七十二洞”照海亭附近的洞壁山崖上。石刻有题名、题勒、诗刻和碑刻,书体有篆、隶、魏、楷、行,皆为清、民国年间的石刻。主要的有清刻3处,民国石刻9处。其中以魏书大字“环瀛仰镜”最为有名,从跋文中可以推断李瑞清的卒年。照海亭石刻有不少登山观海的内容,是研究云台山历史地理变迁的重要资料。

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水帘洞摩崖题刻东至洞东10米,西至洞西10米,北至洞上方15米,南至洞口。《游青峰顶记》碑南至绝壁,以“天然碑”为中心,东西北各20米。照海亭石刻以照海亭(七十二洞)为中心,东南西北各50米。

建设控制地带:

水帘洞摩崖题刻东至洞东20米,西至洞西20米,北至洞上方20米,南至登山步道。《游青峰顶记》碑南至绝壁,以“天然碑”为中心,东西北各30米。照海亭石刻以照海亭(七十二洞)为中心,东南西北各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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