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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文广旅局 发布日期:2003-09-27 00:00 访问量:

连文[2003]126号

 

 

关于转发《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教)局,市少儿图书馆:

  为了确保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工程的顺利实施,规范、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信息网络在传播先进文化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苏文社(2003)25号《关于印发<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江苏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将此《办法》(简称)印发至各新建和即将新建的共享工程基层网点,并督促他们认真学习《办法》,遵照执行。

  

   

   

   

                              200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