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文广旅局 发布日期:2016-04-20 00:00 访问量: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文化设施
系列服务标准》的通知
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文广体局,东海县新闻出版局、海州区文体局、连云区文体旅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市开发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公共文化单位:
2014年底,我市被省文化厅确立为江苏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经过全市文化系统不懈努力,完成标准文本制定、试点单位标准试行等各项创建任务,于2015年底顺利通过省文化厅验收。为扎实推动各类标准实施,以实现公共文化管理规范、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不断探索制度化、系统化的标准实施模式,自本月起在全市各级文化场馆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形成运转顺畅、协调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确保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现将《连云港市公共文化设施系列服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标准化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吃透标准内容,明确实施步骤,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要加强对执行单位员工的标准培训,提高标准化服务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使全员熟悉掌握标准要求。要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标准化运行的方法、经验和效果,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局提出修订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定期督查各项标准的实施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连云港市市级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2.连云港市县级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3.连云港市市级少儿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4.连云港市市级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5.连云港市县级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6.连云港市市级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7.连云港市县级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8.连云港市美术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9.连云港市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
10.连云港市村级文化室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11.连云港市社区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12.连云港市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标准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