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3号)
经查,连云港怡途旅行社有限公司、江苏迪仕旅行社有限公司、连云港宏达旅行社有限公司、连云港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存在已注销营业执照,但一直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的情形,我局拟依法注销上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根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旅行社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手续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文件,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上述5家旅行社已经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但一直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请上述旅行社于2025年11月15日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文广旅局B03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电话:0518-85868058)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并向我局提交注销登记受理通知书,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逾期未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的,我局将依法注销该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4日
附件:拟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